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9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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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9 06:57
格式 > 标注样式 > 修改(或新建)> 调整 > 标注特征比例 (数值调大,数越大字越大)。然后确定。在标注样式管理器中选择刚才修改或新建的那个,之后置为当前,关闭,就行了。在调整的过程中 可以看的到旁边的效果 根据效果调整好 既可以了。追问对象追踪 对象捕捉打开了,怎么像是没开一样呢?刚开始画第一条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