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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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04:05
5.1 评价意义
信托产品已经成为高净值人士的主要理财工具之一。但由于信托产品的种类繁多、交易结构复杂、风险和收益无法准确把握等因素,导致投资者难以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产品。用益信托工作室作为长期跟踪和研究信托产品的服务机构,积累了完整的产品数据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性和性,在国内率先推出了“固定期限类信托产品评价体系”,旨在为投资者选择信托产品提供专业和的评价参考。
5.2 评价对象
本评价体系的评价对象为信托公司发行的固定期限类集合信托产品。期限开放及收益浮动型的证券投资类产品不纳入本评价体系评级之列。
5.3 评价数据来源
本评价体系主要是依据信托产品的基础数据、定期报告和动态市场信息,以产品的发行机构信用等级、收益性评价、安全性评价和流动性评价等要素为核心指标对信托产品做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因此,本体系只对披露信息比较完整的集合信托产品进行评价,而在产品信息的收集上,为了保证数据的客观真实,我们主要选取各信托公司直接提供或公开披露的产品信息作为基础数据。
5.4 评价体系特点
1.客观性
客观性指评价结果不受评价者的主观意志影响。为保证评价的客观性,本评价体系以公开数据为基础,采取定量分析为主并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并明确制定评价准则。
2.公正性
公正性是指用益作为于信托机构和官方的第三方研究机构,可以不受外界的影响对产品进行的评判。
3.科学性
科学性指在综合考虑影响信托产品评价的各种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基础上,对信托产品评价模型、方法和准则进行不断优化,以确保评价结果更加准确与合理。
4.实用性
实用性指信托产品评价结果应简单易懂,清晰明确。使投资者容易理解其真正含义,并可直接用于投资决策。评价结论清晰、观点明确,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了解信托产品状况的途径,为投资者选择信托产品提供参考。
5.5 评价模型
本评价体系由信托产品的发行机构评价、产品收益评价、安全性评价和流动性评价等四个单项评价构成,并按一定的权重最后计算出产品的综合评价。其中,每个单项评价又由多个不同的评价要素构成,最终涉及产品评价的要素达52个。
5.6 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单项评价结果和综合评价结果,其中单项评价结果包括:信托产品发行机构的综合指数、产品收益指数、产品安全指数和产品流动性指数,各项目指数的范围是:0到100,指数越高,说明单项评价越好。信托产品的发行机构综合指数来源于用益每年发布的“信托公司综合评价体系”数据。
信托产品的综合评价结果分为5个类别13层级,从高到低依次分别为A+、A、A-、B+、B、B-、C+、C、C-、D+、D、D-、E。
其中:
A类产品代表:优质产品,放心购买;
B类产品代表:较好产品、可以购买;
C类产品代表:一般产品、需多考虑;
D类产品代表:较差产品、不建议购买;
E类产品代表:高风险产品、建议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