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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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5:15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6:33
首先,房子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接揭所购,所以即使房产证写的是你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房屋增值部分应为共同财产,房贷虽然是你办理的,因在夫妻存续期间,属于共同债务,该房屋还没有还贷完,所以*在判决时,也不会明确你们俩任何一人拥房屋所有权,而是判房屋由谁继续居住并还贷。他你母虽然出资,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应将其视为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如果谁最后拥有房屋,应将已经支付的房屋价款的一半及升值部分的一半支付给对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8:41
夫妻仅有一套房屋的情况确实比较难处理,但还是有办法的,*不会因为这个就不准双方离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1:06
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出的五万元,没有证明的情况下属于赠与;
都拿不出钱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出售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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