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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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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22:50

具体条件: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扩展资料

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22:51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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