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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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9:12
正营职军转干部转业到地方*机关任职,正常情况下安排为科员,工资待遇享受正科级。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四条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第二十三条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根据其德才条 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9:12
正营级转业到地方为副科级。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
当今社会我国的安置重点是师团职干部,由于军转安置的压力过大,所以各省的内部文件一般如此记述,正团落实副处级,副团落实正科级,或者与其军队职务级别对应的非领导职务。但是保留了相应的正处级、副处级待遇。
军队与地方级别对照表
** —— 正国家级、国家*、总理
*副* —— 副国家级、副总理、*局委员
*委员 —— 准副国家级、**处*、国务委员
正大军区 —— 正部级、*、*
副大军区 —— 副部级、 副*、 副*
正军级 —— 副部级(副*、 副*) 或 正厅级(* 、* 、地级*)
副军级 —— 正厅级(* 、* 、地级* 、巡视员)
正师级 —— 副厅级(副*、 副* 、地级副*、 副巡视员)
副师级 —— 副厅级(副*、 副*、 地级副* 、副巡视员)或正处级(* 、* 、调研员)
正团级 —— 正处级 (*、*、 调研员)或副处级(副* 、副* 、副调研员)
副团级 —— 副处级(副*、 副* 、副调研员)或正科级 (科长、 乡长、 镇长 、主任科员)
正营级 —— 或正科级 (科长、 乡长 、镇长、 主任科员)副科级(副科长、副乡镇长、 副主任科员)
副营级 —— 副科级(副科长 、副乡镇长 、副主任科员)或科员级
正连级 —— 科员级
副连级 —— 科员级 (大学本科毕业开始工作起点)
排级 —— 办事员级 (大学转科以下毕业开始工作起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9:13
正营职军转干部转业到地方*机关任职,正常情况下安排为科员,工资待遇享受正科级。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四条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第二十三条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根据其德才条 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
第二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采取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者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和职务。
党和国家机关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的15%增加行政编制,所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把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安排与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有计划地选调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排到市(地)、县(市)级领导班子或者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任职。
第二十六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第二十八条 党和国家机关接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第二十九条 对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
企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计划,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进行分配,企业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
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扩展资料:
军队“营长”转业后的级别。
根据积分双选的原则,按积分多少选择单位。
一般情况下,正营职军转干部转业到地方*机关任职,正常情况下安排为科员,工资待遇享受正科级。
营长转业可以分配的工作很多,既要看个人兴趣爱好意愿,也要看组织安排调配协调状况。
从工作岗位上来说,一般部队来的,地方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安排*系统的偏多;从职务职级上来说,按照*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安排科员的较多,安排现职的不是没有但确实很少。
军转干部工资定级:
正师——正厅;副师——副厅;正团——正处;副团——副处;正营——正科;副营——副科;连职——科员;排职——办事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