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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贸易实务的两个案例,请大虾帮忙结局一下[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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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2:46

1) 按照你们和卖方签订的装卸率是400MT/DAY,10000/400=25;而租船合同中的装卸率为500MT/DAY,10000/500=20; 在卖方的装卸率下,你们将损失600*5=3000元的滞期费用。所以改租船合同不可接受,装卸率倒过来,是可以接受的。

2)750的来历:
承租人认为,装货延期2.5天,而我卸货节省4天,4-2.5=1.5天,我总共节省天数为1.5天,按减半的速遣费500计算,1.5*500=750

500的来历:
船方认为,滞期2.5天,2.5*1000=2500;速遣4天,4*500=2000;2500-2000=500,所以,承租人应该支付500元

这个案例的计算方法应该是承租人支付船方500元为正确。因为承租人弄混淆了速遣和滞期的费率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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