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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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1:12
保修义务和产品责任是两回事。前者对应的是产品质量没有瑕疵,符合合同约定标准,而后者担保的则是产品安全没有缺陷,不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于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请求权,除非产品标明了明确的安全使用期,否则《产品质量法》规定要满10 年受害人才会丧失请求权。除非,生产厂家在其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明确写着类似“本锅只可安全使用三年,到期请停止使用”这样的话,消费者才只能在3 年内提出赔偿请求。但实践中,生产厂家注明的往往是类似“二十年超长质保”“安全使用三十年”这样的信息。那么,生产厂家就应当为发生在20 年、30 年内的产品安全问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