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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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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收据来计算的,但是有以下两方面需要你注意:
1,你说的在签订《买房认定协议书》时,开发商的《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有没有办下来?这个是关键。
2,你所交的两次钱的收据上面有没有盖开发商公司的公章?如果有盖也没问题,如果只是一种红条收据并未盖章,那就是开发商的责任。
另外,如果在第一次签订《买房认定协议书》时,开发商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话,那么你就属于很被动的位置,因为开发商有权利没收你所交的2W的定金,可惜你交的不是订金(这个是可以退的),不过对于一般的开发商来说也不会只看重眼前的这2W的,毕竟从口碑和长远的利益出发他还是会把钱退你的(也有可能会扣除一部分的违约金,主要目的是一方面弥补你对他们产生的损失,另一方面是杀鸡儆猴给别的客户看),所以钱是可以要回来的,只是可能少不了你要说好话,你可以尽可能的说一些可以理解的退房理由!这个是可以的。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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