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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多年淮安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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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57

  能否提出公积金与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关系,关键是看你是否具备提取的条件。
  关于提取的条件,*《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明确规定,一些地方*还有些具体规定,建议你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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