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7:29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7:25
通常情况下是在上述情况下联合发文,如大型活动、特定情况下的重大事件等等。联合发文确实能提高相应的级别,个人觉得主要也是为了提高文件的重要性。
"是否只能在特定的情况下、大型活动、规律性事件上才能联合发文"说的太模糊了,传达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通知是否就是所说的特定的情况呢?
总之对如*、市府联合发文是没用硬性规定的。通俗来讲,只要领导认为有这个必要就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7:26
**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5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机关之间联合行文,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与其他机关联合行文原则上应使用排列在前机关的发文字号,也可以协商确定,但只能标注一个机关的发文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