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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工资如何核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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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22:07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受疫情影响企业停产停工的,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正常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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