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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后再结婚需要带哪些东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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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09:09

法律主观:

离婚后再婚 登记需要的手续一般是: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 离婚调解书 、判决书以及*开具的生效证明。要到再婚当事人一方的 户口所在地 民政部门的 婚姻登记处 提交再婚登记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法律客观:

复婚或再婚登记的都必须带离婚证。对于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有婚史者的离婚证就是第(二)项规定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就你们的情况,去你或者女友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需要出具身份证与户口本,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准生证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地领也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领,准生证是在社区居委会办理,而结婚证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两者是有区别的,准生证是准许怀孕的一种手续,而出生证明是宝宝出生时医院出的证明,这两者也不一样,办理准生证只需要一点手续费,不会很多钱。你可以到你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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