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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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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阶段(2010年7月5日至7月10日)。
1、各乡镇*、县户口整顿办公室任务。
7月6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各级工作方案和户口整顿经费预算报告。培训业务骨干,统一工作流程和相关表格的填写。
7月7日前,在《余庆报》和有线电视台发布《告全县居民的一封信》。
2、各户籍派出所任务。
7月5日前报告当地*、*和“六普”办,在当地*、*的统一领导下,制定本辖区细化方案,落实相关人员和所需经费。
7月7日前,根据市*抽取下发的数据,全面掌握本所辖区实有人口的基本情况,测算本所工作量。以社区、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村民小组为单位,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根据贵州省*厅的要求,每50户或250人配备两名入户调查员,测算所需人员。
7月8日前,在镇(乡)*、*的领导下,在干部、职工和社区、村(居)委、学校等单位中选调人员,配齐配足户口整顿人员。
7月9日前:(1)各乡镇将选调人员和派出所民警一起成立“入户调查”、“业务办理”、“质检汇总”三个小组。
(2)制发入户调查员胸牌。
(3)由派出所户口整顿骨干对参加户口整顿工作的民警和选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利用市*下发的数据,以居(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别打印《户籍人口资料清单》、《暂住人口资料清单》、《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资料清单》作为人户调查员上门核对的原始依据。
(二)核对纠错阶段(2010年7月11日至8月31日)任务。
1、核对户口。由“入户调查组”持《户籍人口资料清单》、《暂住人口资料清单》、《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资料清单》,按照街(路、巷)、自然村,上门入户与公民持有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实际情况进行逐户、逐人、逐项仔细核对,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通过入户核对,全面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境外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在核对中发现的问题,作如下界定:
(1)对有项目差错的,填写《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登记表》。
(2)属于人户分离的,填写《人户分离情况登记表》。
(3)属于暂住人口的,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4)属于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填写《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情况登记表》。
(5)属于计划生育未落户或其他户口待定人员的,填写《常住户口待定人员登记表》。
(6)属于漏登、重登及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的,填写《漏登、重登及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登记表》。
2、质量检查。
(1)入户核对后,“质检汇总组”应坚持“日清日结”制度,每日对已经核对完成的《户籍人口资料清单》、《暂住人口资料清单》、《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资料清单》及六张登记表逐一进行质量检查,对户口整顿进行质量把关,签字存档。
(2)“质检汇总组”将入户调查员提交的六张表每天进行一次汇总,并填写《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情况表》,每10天一次汇总后分别于7月20日、30日、8月10日、20日前上报县*治安大队,治安大队汇总后于7月22日、8月2日、12日、22日前上报治安支队。
(3)对其中需要办理户籍业务的,转交给“业务办理组”。
3、业务办理。入户核对工作结束后,对入户调查中发现需要办理的户籍业务,由派出所“业务办理组”进行跟踪办理和整改。
(1)对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
(2)对核对工作中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认真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
(3)对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的,要依法注销其户口并严肃追究处理相关责任人。
(4)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出生人口也要及时登记落户。
(5)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
通过问题整改,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相一致。在8月31日前,要力争全面完成问题的整改,确需进一步调查的,要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4、提高人口相片采集率。按照*机关信息化建设“20个100%”的要求16周岁以上人员相片采集率要达到100%,各派出所要在此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中,对已办理二代证但因系统原因在信息系统中无相片的,要在省级平台下载相片加以维护,同时采取上门照相等方式努力提高本辖区内常住人口的相片采集率。
5、检查督促。各乡镇领导,派出所负责人要对辖区户口整顿情况每天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县*“六普”户口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8月31日前组织3次以上的督促检查,确保户口整顿工作质量和进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1日至9月10日)。
做好集中整顿后的数据整理、汇总工作。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改进和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
1、核对纠错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组织自查,对“六张表”认真进行核对,发现相关数字不一致或有项目差错的,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要重新入户核对,并据实更正。
2、县户口整顿办在9月5日前要组织人员对每个乡镇进行全面验收, 9月20日前将户口整顿相关数据及人口资料清单抄报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户口整顿办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复查或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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