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济南市蓝牌吸粪车几年报废?济南市蓝牌粪车几年报废?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50

我来回答

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6 23:52

吸粪车报废年限为1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吸粪车属于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所以它的使用年限为15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6 23:52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洒水车、加油车、吸粪车、垃圾车、高空作业车、平板运输车等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1、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微型货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八年,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长使用。
   2、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4、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5、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的使用期为9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审批。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3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6、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7、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6 23:53

所有专用车最多10年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