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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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1:50
学籍由各个学校管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不管理学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省招生办公室部门设置:
1、综合处
综合处协调省招办的重要事务工作;掌握招生考试的情况及工作动态;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联络、财务、后勤、保卫、保密、档案、信访、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2、科技信息处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采集、管理、分析、运用工作;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调查分析;承担网上招生录取的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和计算机阅卷工作。
3、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招生工作;编制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实施高考科目改革;组织有关招生报名、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
4、*教育招生处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的招生和省部署*中专的招生管理工作,指导市属*中专的招生工作;组织有关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
5、命题制卷处
负责普通高考艺术类、专升本、对口生及*高考、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社会考试的命题及相关试卷监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