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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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4:55
1、电话查询: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查询。
2、社保中心查询: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单位社保办理人员;
3、网上查询:首先打开自己所在城市办理的医保卡官网网站;找到以后直接进入,然后找到【信息查询】模块点击进入;接着点击【个人医保查询】进入开始查询就可以。
操作环境:苹果12iOS14
拓展资料:
1.门诊和住院有不同的起付线与封顶线。以北京市在职员工报销标准为例:北京城镇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是1800元,也就是说自然年度内,1800元以下的花费是无法用医保报销的,不过挂号费还是可以报销,只是检查、医药费用,需要达到1800元以上。达到起付线的,在职员工在社区医院就医,可以报销90%,其他医院是70%。
2.住院的情况下,在职员工本年度第一次住院是1300元起付线,第二次以及以后每次是650元起付线。根据大家医疗费用的金额段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以三甲医院就医为例,花费在1300元-3万之间的,可以报销85%,3万-4万的可以报销90%,最高可报销95%。
3.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4.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⑴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⑵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⑶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⑷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5.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6.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7.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