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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姐姐与本人关系填写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27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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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4:55

这种情况,我认为应该填“姑媳”关系。
众所周知,丈夫的妹妹和本人是“姑嫂”关系,妹妹是本人的小姑子,而本人则是小姑子的嫂子。
但是,丈夫的姐姐就不能再是“姑嫂”了,因大姑姐不能称呼你本人“嫂子”了,那怎么办?
其实,我们可以套用一下“姑嫂”关系,称这种关系为“姑媳”关系,其中,“姑”是“大姑姐”,“媳”是“弟媳妇”,
这种情况,我也没经过,只是觉得应该是这样,不对当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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