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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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21:37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但因各种原因,以前很多家庭的宅基地面积是超出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对于这种情况,在重建、翻建房屋时会按现行法律处理,以前超占的面积是要交回给集体的,如果你家是属于这种情况,那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当然,如果你家宅基地面积未达到当地的宅基地面积标准,那不能把六间规划成四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21:42
各地每户住宅用地都有一定之规,不得超过。比如河北,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