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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环保局法制处职责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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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1:40

太原市环保局法制处是负责环保法制工作的专门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首先,该处负责组织制定太原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实施细则,确保环保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其次,负责组织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确保法规得到严格执行。同时,培训和宣传环保法规,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此外,该处还负责本市环境保护普法及研究工作,定期分析环保执行情况,为环保工作提供支持。

该处还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确保环保的正确性和适用性。

同时,负责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以及行政复议、强制执行申请、行政应诉工作,维护环保法律法规的权威。

该处还协调与其他部门在环保法律、法规方面的工作,参与各类评先创优活动的环保情况审核,以及企业上市和上市企业再融资的环境保护核查。

负责对全市各级及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督办环境投诉案件,并指导环境保护系统信访工作。

同时,该处负责对市、县(市、区)两级执法人员环境执法后督察和挂牌督办,确保环保执法的公正和有效。

最后,负责工业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推动环保企业健康发展。

负责人:施保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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