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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消费者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0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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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患者有权向生产商及销售商追讨人身损害赔偿,所涉金额包含必要的治疗和康复费用,例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等。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当事人可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协助或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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