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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引一、组织与实施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26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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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26 14:13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组成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简称“省认委会”),其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湖北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包括资格初审和复审。
处理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复审申请,以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资格复核请求。
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核查,接受并处理相关举报。
建立和维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专家库,编写并向国家认定办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省认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负责日常工作执行,协调各部门间的配合。



在地区层面,各市(州)科技局与财政、税务部门合作,建立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如东湖、襄樊国家高新区。执委会受省认委会委托,负责以下职责:



指导和组织企业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并负责材料的核查。
对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监督,处理举报,并及时向省认定办汇报。
负责本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执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各市(州)科技局或高新区科技局(经发局),具体执行日常任务。




扩展资料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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