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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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你的问题说的不是很清楚,
1、是说劳动合同签外地的,然后在北京为员工上保险吗?这样的话,不考虑社保问题,要看员工是否同意与外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如果你的意思是母公司在北京,你们是在外地的分公司,然后想北京母公司在北京为你们分公司员工上社保,按规定,公司必须在注册地为员工缴纳保险,所以违反规定了,当然你可以假装分公司的员工就是北京的,为其在北京缴纳,用母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到社保开户,就可以缴纳社保(社保不会要劳动合同什么的证明)。但存在风险,一旦涉及到退休,补缴等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的业务,会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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