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0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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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02 21:22
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主要包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办理审批、确定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以及对特定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限四个主要环节。
依据土地管理法,征收集体土地时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若涉及基本农田,需批准。在特定范围内,如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内,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按年度计划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其授权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则由市、县批准。
在特定区域外,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由或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关于土地征收审批权限,批准特定土地,包括永久基本农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耕地和其他超过七十公顷的土地。对于除上述土地之外的征收,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涉及严格审批流程,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土地征用,保护农民权益及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