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8 14:43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1、不会受理,劳动争议“先裁后审”。
2、支持。劳动合同法82条。
3、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合同法39条。
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1、不会受理。劳动争议纠纷必须先仲裁,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
2、可以得到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马某可以得到六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马某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证明及企业遭受的损失证明等能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