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股东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23 05:21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如以下条件之一成立,有权提出解散公司诉讼: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人民在立案时将审查上述四个条件,同时也作为实体审理的依据。实践中,常有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导致小股东长期无法参与公司经营,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明。小股东通常会以大股东侵害其知情权,或者以公司亏损、连续不分配利润为由,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起诉大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进行清算。然而,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二款,这些理由并不支持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股东应该根据相关规定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利润分配请求权诉讼,或者提起公司清算申请之诉等。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