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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具体除了旷工解除合同外,还有其他涉及到事业单位人员被解除合同的规定,请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第四章 聘用合同里面第十二到第十九条之规定。
热心网友
有的地方实行的是10个工作日。里面的操作性很强。在内混的应该懂的。很少有被解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