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5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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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4小时前
面对开发商跑路,购房未完成的情况,应采取以下步骤解决问题:
首先,携带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和身份证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并申请办理房产证。若房产交易中心不予办理,可向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过户义务。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在购房时,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优先选择现房或准现房,减少潜在风险,避免因房屋设计不合理、质量问题(如窗台高低、净高不足、阳台设计不当、管道设备层)导致的问题。
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内容,明确写入补充协议中。若开发商不同意,可事先准备录音设备,记录下口头承诺,作为协议补充。
在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变动。确保补充协议尽可能详细,明确违约责任、退房条件及其费用,避免合同执行中产生被动局面。
最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房屋前的职责,包括在交付后60日内将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的资料提交至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购房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确保自身权益,遵循上述步骤,有助于解决因开发商跑路导致的购房问题。